2017-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与《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奖学金标准与数量
根据文件规定制定的本次奖学金发放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两大部分。
1、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万元。
分配名额:按照名额分配计划,我校今年有5个名额,按规定在研究生中主要依据学习成绩等条件确定了评选范围。
2、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9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学业奖学金评选在研究生的二年级,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年级参评人数的10%,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年级参评人数的20%。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学院各部门成员等组成
组 长:刘绍武
副组长:杜春华
成 员:李克良 张政龙 姜 馨 高 畅
三、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所有符合《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攻读硕士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请。
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交由奖学金评审领导再次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院,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研究生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二)学业奖学金
从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各项得分相加后的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四、申诉与评审结果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有关申诉事项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后无异议获奖人员由研究生院公布,按计划将获奖款项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五、特殊奖学金
2017级研究生李建锐同学在2018年冬残奥会作为中国残疾人冰壶队教练获得冠军具有突出贡献,在本次奖学金予以特别奖励16000元学业奖学金。
本次奖学金类别、人数及比例见下表:
2017-2018学年年度评定奖学金人数及比例表
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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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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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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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学业奖学金
|
1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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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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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
|
特殊奖学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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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