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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21
作者:gonghui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按照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要求和安排,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教职工心坎上,让教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校工会决定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慰问对象 

1.慰问患重病、工伤病亡、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致困的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家庭基本生活。

2.慰问劳动模范、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节日期间工作在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

三、具体要求

1.慰问金将以拨付至教职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

2.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前期调研摸底工作,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送到困难教职工手中;在送温暖活动中,原则上对本年度已经慰问过的教职工不再重复慰问。

3.请各分工会组织拟慰问对象填写《教职工慰问金(慰问品)发放审批签领备案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于1月516:00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尚德楼904室)。

4.请各分工会组织拟慰问对象填写《两节送温暖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1月516:00前发送至孟天玲OA,校工会汇总后,将送温暖数据导入省总工会智慧工会平台。

5.走访慰问时重点了解教职工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倾听教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对工会服务教职工工作的建议,送上新年祝福和工会组织的深切关怀,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分工会认真做好送温暖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保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哈尔滨体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教职工慰问金(慰问品)发放审批签领备案表.docx
附件2两节送温暖人员信息采集表(智慧工会导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