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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校院两级督导教师参加《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宣讲活动
    来源: 作者: 编辑:宣传统战部 2024-01-17

    2024年1月12日,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号召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宣讲安排,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进行学习。线下集中参会人员有:副校长齐景嘉、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教育督导中心)主任陈梅、教育督导中心成员以及二级学院督导代表,其他二级学院督导教师参加线上宣讲会议。

    会上,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主任黄冬艳从《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强调《条例》的特色是突出政治定位、确保正确方向、体现改革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等。通过本次宣讲活动,使全体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教育督导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督导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程序、行政责任等,为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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