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教师函〔2020〕201号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师范教育类
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下半年举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师范教育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之前入学)。
二、认定条件
(一)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的学业中,修学了国家或省里规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课程,特别是已经修学了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经考核合格。
(二)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的学业中,参加了就读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见习、实习活动,并经考核合格。
(三)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
(四)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五)身体健康检查工作要在当地(或学生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具备检查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黑教师办〔2004〕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认定要求
各普通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应报请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上报审核的材料包括:
(一)由省教育厅计划部门当年审批下达的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数(复印件)以及2020年毕业生人数。若毕业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不一致,应说明具体原因。
(二)当年各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和省招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
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报《2020年普通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连同上述材料于2020年9月4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合格后,省教育厅将正式行文公布,各地依此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四、认定安排
全省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调所在区域内的学校组织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将2020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本地的相关学校,并提前做好认定相关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有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应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通知学生做好普通话测试和体检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务必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今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逾期将无法办理。
(四)各认定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甄别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严格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人员。
附件:1.2020年普通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统计表
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