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和《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哈体院政发〔2020〕131号)的相关规定,经2023年11月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同意授予宋敏嘉同学博士学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获得学位类别 |
专业 |
论文题目 |
1 |
宋敏嘉 |
教育学 |
体育教育 训练学 |
冰壶运动员时空预判的神经活动优势特征及知觉训练效果研究 |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2月19日止,为期三个月。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733741,E-mail:yjsyzlglk@hrbipe.edu.cn。
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