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上午12:30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董欣、孙玥、马怡冰、房英杰、王俊
缺席人员:
列席人员: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传达人:那德福)
其他议题:
一、关于评选2023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事宜。
会议听取了党总支副书记孙玥的汇报。
会议指出:根据哈体青发【2024】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青年团员在校表现以及日常工作、学习等情况,经本人申请,各级团支部、团总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26人、“优秀共青团干部”18人、“青年五四奖章”4人、“优秀青年志愿者”40人参加评选。
会议决定:
同意推荐“优秀共青团员”26人、“优秀共青团干部”18人、“青年五四奖章”4人、“优秀青年志愿者”40人参加校级评选,待学院公示期满后上报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