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4年3月18日 (星期一)上午10:00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董欣、孙玥、马怡冰、房英杰、王俊
缺席人员:
列席人员:张晨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第一议题:传达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传达人:那德福)
其他议题:
一、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事宜。
会议听取了辅导员张晨的汇报。
会议指出,2022级6班孟丁松、刘言龙因在大一期间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擅自离校,被学校在2022年12月6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处分期间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吸取教训,积极参加活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无再次受到处分,经个人申请取消处分;2021级3班杨浩、谢炜祺,5班耿雨存、陈宇在2023年4月2日未经请假强行从学生第八公寓三楼消防通道离校,于2023年7月28日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在处分期间杨浩、耿雨存、陈宇、谢炜祺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吸取教训,积极参加活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无再次受到处分,经个人申请取消处分。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取消2022级6班孟丁松、刘言龙,2021级3班杨浩、谢炜祺,5班耿雨存、陈宇的处分申请上报学工部。
二、关于体训学院领导班子分工的事宜。
会议听取了党总支书记那德福的汇报。
会议指出,因学校人员调整,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2024年3月18日党政联席会讨论与研究,现决定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党总支书记 那德福 负责学院党务全面工作。
院 长 董 欣 负责学院政务全面工作。
正处级组织员 姚 璐 负责学院党建工作。
副 书 记 孙 玥 负责学院学生管理工作。
副 院 长 马怡冰 负责学院竞赛、训练、工会、政务综合管理工作。
副 院 长 房英杰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及专业建设工作。
副 院 长 王 俊 负责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研、学科建设、纪检办公室工作。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上报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