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 年10月30日 (星期一)上午10:30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宋文利、孙玥、马怡冰
列席人员:宋涛、杨涛、王蕾、程淑娥、赵冠霖、曹爽、张晨、赵益墨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关于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拟推荐名单公示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党总支副书记孙玥的汇报,同意拟推荐宋思琪等39名学生获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决定。
会议指出,按照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的要求,体育教育训练学院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工作,经学院宣传动员 组织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量化评分等环节,决定拟推荐宋思琪等39名学生获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拟推荐宋思琪等39名学生获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上报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