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 年9月27日 (星期五)上午15:00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宋文利(线上)、孙玥、马怡冰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关于制定体训学院2023-202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副书记孙玥的汇报,同意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决定。
会议指出,根据学校的文件要求,制定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节后开始按照文件评定。此细则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会议决定:
同意体训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由孙玥副书记牵头按照体训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文件要求组织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