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 年9月6日 (星期三)上午10:00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线上)
出席人员:宋文利、孙玥、马怡冰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关于解除程万军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
会议听取了院长宋文利的汇报,同意解除程万军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会议指出,程万军在2020年7月21日因酒驾被公安警官当场查获,学校在2022年6月20日收到判决书,根据2022年7月15日2022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影响期6个月,在此期间,程万军同志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改正,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能够完成各项交办的工作,现个人申请解除处分。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解除程万军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