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 年3月29日 (星期三)上午9:15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宋文利、孙玥、马怡冰
列席人员:宋涛、杨涛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解除华思远等10名学生纪律处分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学工办主任宋涛的汇报,同意解除华思远等10名学生纪律处分。
会议指出,华思远等10名学生因在吸烟、喝酒、打牌和打架,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记过处分,现处分期已满,依据《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满足解除处分条件,在此期间,10名学生深刻反省,积极表现,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办集体讨论通过,满足解除条件报党政联席会审议。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解除华思远等10名学生纪律处分上报学工部。
二、关于推荐学院评选“五四”表彰工作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学院总支副书记孙玥的汇报,同意推荐学院“五四表彰”的决定。
会议指出,按照评奖文件的要求,拟推荐“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1、体训学院团委,2、2020级1-8班团总支。拟推荐 “五四红旗团支部”1、2021级11班团支部,2021级12班团支部。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张雪等40名学生。拟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朱晓晗等17名学生。拟推荐“青年五四奖章”程淑娥、曹爽、张晨、赵冠霖。拟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刘卜铭等90名学生。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推荐学院“五四表彰”团总支、支部和相关人员。
三、关于体训学院三级就业包保事宜。
会议听取了学院总支副书记孙玥的汇报,继续完成就业包保工作。
会议指出,体训学院2019级未就业学生,体育教育专业155人,运动训练专业77人,但都有就业意向,目前学院有10名学生建档立卡5名学生已就业,有3名学生考研、考编,2名学生还未就业。班子、教研室、党员教师根据学生就业意向及专项持续提供就业岗位,加大我院2019级学生就业工作。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就业包保,领导班子带头教研室及教师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
四、关于报送学院预算经费的申请。
会议听取了教学科研办主任何志海的汇报,同意报送学院2023年经费预算的申请。
会议指出,根据财务处下发文件要求,体训学院由于人数众多,活动、会议、培训、课程等相关工作,学院拟制定了96万元经费预算。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学院96万元经费预算上报财务处。
五、关于报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相关材料事宜。
会议听取了教学科研办主任何志海的汇报,同意报送相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相关材料。
会议指出,根据文件精神,机关综合处室拟定相关工作计划,我院根据综合处室制定的计划形成体训学院落实年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有按时上报落实年相关材料。
会议决定:
按照综合处室计划形成我院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根据分工上报相关材料工作。
六、关于成立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职工之家的申请。
会议听取了副院长马怡冰的汇报,同意成立体训学院职工之家的申请。
会议指出,学院拟成立职工之家,上级工会给予5万元资金的支持,在二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重新装修,对学院今后群团活动、会议、培训、学习起到促进作用。
会议决定:
同意成立职工之家,形成报告向上级工会申请资金支持。
七、关于推进学院2020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事宜。
会议听取了副院长马怡冰的汇报,同意启动2020级学生教育实习的请示。
会议指出,体训学院教育实习更改第七学期进行,提前启动相关工作,做好学院实习工作方案,由宋文利院长牵头,马怡冰副院长具体实施,选派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与实习单位做好对接,本次教育实习省内、省外实习单位全覆盖。
会议决定:
原则上同意学院启动2020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
八、关于田小健年底考核等次的事宜。
会议听取了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何志海的汇报,同意提交田小健年底考核等次复审的申请。
会议指出,田小健在退出领导岗位享受三年学术恢复期,因在2022年被学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在年底考核当中对考核相关要求解读不清,落的不实不靠,以学院名义形成申请上报人事处进行复议。
会议决定:
同意学院形成申请请人事处进行复议,对今后教师年底考核认真负责,避免此次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