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2 年9月23日 (星期五)下午15:18分
地 点:二号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那德福
出席人员:宋文利、孙玥、马怡冰
列席人员:宋涛、杨涛、赵冠霖、张晨、黄雪峰(线上)
记 录:何志海
会议讨论及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关于给予于运恒等18名学生的处理决定。
会议听取了辅导员宋涛、杨涛、赵冠霖和张晨的汇报,同意给予于运恒等18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会议指出,18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漏检情况,辅导员组织认真调查,调查结果一、学生瞒报漏检,二、新生到游泳馆核酸,三、睡过头及未及时查看消息。经研究分别给予于运恒等18名学生以下处理意见。
1、给予2019级5班于运恒警告处分。
2、给予2019级8班王鹏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3、给予2019级8班陈朝晖通报批评。
4、给予2019级14班张泽钜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5、给予2019级14班高健玮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6、给予2019级14班张忠义通报批评。
7、给予2019级14班刘化成通报批评,支部大会检讨。
8、给予2019级14班李浩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9、给予2019级12班韩少龙警告处分。
10、给予2019级2班刘明璇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11、给予2020级13班黄轩辰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12、给予2020级10班王鑫通报批评。
13、给予2020级10班姜成龙通报批评,延长积极分子考察期。
14、给予2021级2班黄凤鑫通报批评。
15、给予2022级8班张浩然通报批评。
16、给予2022级11班刘洋通报批评。
17、给予2022级4班朱晋祺通报批评。
18、给予2022级5班盖文博通报批评。
会议决定:
同意给予于运恒等18名学生处分上报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