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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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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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运动人体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21-10-14
作者:ydrtkxxy

(一)学科简介

   我校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于1998年成立,自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2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2007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为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本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2人,外聘硕士导师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8人,11人具有博士学位。

   学科基础条件较好,拥有运动解剖学实验室、运动生理生化实验室、运动生物力学实验室、运动能力开发与评定实验室,运动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机能评定与开发实验室。

   学科紧密结合运动训练实践,服务冰雪运动并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突出“运动”特征和“应用性”特征,着力加强科研公关,服务奥运工作,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多个项目国家队、黑龙江省队提供体能监控、机能评定、营养调控和运动疲劳的恢复和运动伤病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科技服务。同时立足于运动对社会大众健康影响研究,积极开展运动健身的科普讲座、社区居民和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评工作。近五年来先后参与了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8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余篇,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本学科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体育研究机构广泛交流,深入合作,建成了多个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

   多年来本学科培养了大量冰雪运动队的科技服务人才及大众健康促进人才,其中更有适应新时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运动人体科学及相关领域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的综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运动人体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着力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新时代体育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

   2.能够适应科学进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而精深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备利用计算机、互联网进行中英文文字及数据处理、网上信息检索、查询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1. 运动能力的开发与评定

   2. 体育保健与体质健康促进

   3. 运动疗法与慢性疾病

   4. 人体运动生物学机理

(四)学习年限

   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均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综合素养选修课、专业素养选修课与实践环节。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特长及研究课题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必要的课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一般16学时为1学分,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修习总学分不得低于32学分。具体学分要求为公共学位课7学分;一级学科平台课程4学分;二级学科平台课程4学分;综合素养选修课程8学分;专业素养选修课程5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六)课程教学安排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适用学科

公共学位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考试

所有学科

 

基础外语(英语)

32

2

1

考试

所有学科

 

专业外语(英语)

32

2

2

考试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16

1

1

考查

 

 

学分小计

 

7





专业学位课程

一级学科平台课程

体育学原理

32

2

1

考试

所有学科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32

2

2

考试

 

 

 

学分小计

 

4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课程

运动训练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课程由各学院选定,如专业领域课程与本专业不符,可提供2门本专业相关课程,研究生院遴选汇总后公布。

 

 

运动生理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学分小计

 

4

 

  


 

 

综合素养选修课程

根据学校课程清单选课,每位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本科为非体育类专业学生至少选2学分运动项目类课程。

 

8

1/2

考试/考查

课程由各学院提供,研究生院遴选汇总后公布。

 

学校体育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体育社会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运动心理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课程教学计划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适用学科

 

体育管理学高级课程

32

2

1

考试


 

高山滑雪理论与实践

32

2

1

考查


 

术科选修(速度滑冰、羽毛球、篮球、游泳、网球、足球、跆拳道、田径、医疗体操等)

32

2

1

考查


 

文献检索与管理

32

2

1

考试


 

医学统计学

32

2

1

考试


专业素养选修课程

据学校课程清单选课,每位学生至少修读5学分。

 

5

2/2

考查


运动生物化学(含实验)

32

2

1

考试


体质测量与评价

16

1

1

考试


运动生物力学原理与应用

16

1

1

考试


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技术

16

1

1

考试


分子生物学(含实验)

32

2

1

考查


运动营养学高级教程

16

1

1

考试


体育保健学高级教程

16

1

1

考试


运动技术的解剖学分析

16

1

1

考试


体能训练法

16

1

1

考试


运动医务监督

16

1

1

考试


运动处方

16

1

1

考试


学科前沿讲座(导师)

32

2

1

考查


实践环节

学术交流与成果

 

2

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按学校相关要求

社会服务与创新创业

 

2

 

学分小计

 

4

 

 

 


学分合计

32

 


(七)培养方式

   1.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硕士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2. 培养工作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除了传统的单一课堂授课模式,还可采用较为灵活的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专家讲座、考察与实践等模式,扩大学生学术视野,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3. 第一学期完成师生互选,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导师的主导作用。导师应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研究生召开组会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养办与导师共同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专业理论课的教学,按时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外语的学习和开题报告,组织安排教学实践,组织研究生定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鼓励并尽力帮助研究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4. 研究生在选定导师的一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批准并备案。

   5. 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以公共课和基础理论课学习为主,同时进入专业课学习和学位论文选题。

   6. 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实验或实践能力、科研成果(加分项)做出综合评价。

(八)培养环节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依据培养方案,导师与研究生共同研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研究方向、课程选学、学术与实践活动、科研训练等,使硕士生掌握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计划经导师组批准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初步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后,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报送所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 社会实践活动

   研究生实践实习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三种类型,具体实践落实由导师负责并进行考核,研究生院备案相关佐证材料。

   研究生教学实践主要采用跟教和助教形式进行,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导师应就教学文件的撰写、教学方法的使用、教学目标的实现等内容向研究生进行讲解。研究生教学实践要达到跟教4周、助教8周,每周教学时数不少于4学时的最低限额。此外教学实践的内容可以是给本科生上课(导师亲临课堂给予指导);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论文指导工作;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答疑解难;指导实验设计、实验报告或组织课堂专题讨论;深入运动队或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实习;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实践及社会服务等活动。

   研究生科研实践主要围绕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进行,包括文献资料查阅、社会调研、试(实)验、数据统计与分析、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具体由导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学科前沿进行实施,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周期不低于12个月。此外可以实行硕士生学术活动报告制度。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至少参加20次以上学术讲座。要提交6次学术讲座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600字,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以及对学术活动的评述。完成的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并记相应学分。

   4. 发表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教师第一、学生第二)、哈尔滨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各省级以上(含省级)且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公开出版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二级学会以上的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1篇与其毕业(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上述级别相符的科研成果奖励。

   5. 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学位论文预审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申请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才能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6. 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核与毕业资格(本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各相关二级学院无需撰写。)

(十)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

   1. 论文的开题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进行正式开题报告,确定论文工作计划,开题工作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年。

   (1)开题前,研究生必须完成不少于6000字的文献综述。

   (2)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开题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给研究生院备案。

   2. 论文的中期检查

   在第五学期末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以便发现和解决论文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研究生在正式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前一个月, 应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讨论论文初稿及预答辩,以及时发现和改正问题,提高论文质量。

   3. 论文的撰写格式及字数要求

   论文撰写格式应包括:封面、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前言或导言(含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结论、后续工作建议、参考文献、致谢、研究生个人简历、研究生阶段成果、附件。图表按学术论文统一要求绘制。论文字数要求二万五千字以上。

   二、论文答辩:

   1. 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严格按照《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生双盲评审实施办法》执行。

   2.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修满规定学分,且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组教师第一、学生第二)、哈尔滨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各省级以上(含省级)且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公开出版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二级学会以上的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1篇与其毕业(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上述级别相符的科研成果奖励,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 论文答辩管理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正式提出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由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论文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份。

   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十一)学位授予

   学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学位课程成绩良好;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组教师第一、学生第二)、哈尔滨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各省级以上(含省级)且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公开出版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二级学会以上的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1篇与其毕业(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上述级别相符的科研成果奖励;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满足毕业要求,达到下述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毕业论文具有创新性且答辩合格。

   2. 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汇总、统计我校各二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学位授予名单,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研究生申请学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4)论文答辩记录表

   (5)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查重报告

   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召开会议,对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就其思想道德、课程成绩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审核,作出相应决议。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的学位授予决定应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学位授予决定附带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及相关说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授予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决定为准。

   3. 研究生在硕士学位攻读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诚信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已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