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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4
作者:学生工作部

各本科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将2025年度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未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按照下达我校的奖学金分配名额,根据各本科学院2022-2025学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评选信息

学校发布评审通知,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通知向学院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工作到位。

(二)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

1.根据有关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填写要求规范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向学院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2.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确定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出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分为线上(办公OA和今日校园)和线下(一、二、三号教学楼一楼公示板)。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汇总。

(三)学校评选

1.学生工作部(处)将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复,复审核无异议后报将本年度筑梦奖学金申报建议名单、相关评审材料上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2.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对拟推荐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获得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处)按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内容

(1)2025年度项目工作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党总支书记签字),内容包括2025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评审结果等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详见附件2。

(3)申请学生国开行贷款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复印件。

(4)2025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加盖学院公章、党总支书记签字纸质版和excel格式电子版),详见附件3。

2.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1月5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五)后续事宜

获奖名单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拨付项目资金至各高校,由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全面覆盖。各学院须切实做好政策宣讲与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确保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及时、准确地知悉此项奖学金政策。

(三)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档案建设。各学院须对评审全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公示等环节)形成的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建立规范、完整的专项工作档案,以备核查。

联系电话:0451-82715117

办公地点:崇德楼105室

附件1:2025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3:2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