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课程与教学
1.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1.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1.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体现中学教育的专业性,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1.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 ”等从教基本功。
1.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02
合作与实践
2.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 ”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2.2 [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2.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2.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 ”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 ”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2.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03
师资队伍
3.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6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学科专业课程教师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 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3.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 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 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3.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3.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 ”“双向互聘 ”“ 岗位互换 ”等共同发展机制。
04
支持条件
4.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4.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 ”、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教育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4.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不少于 30 册。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三审三校|王 斌
二审二校|董 欣
一审一校|郭宏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