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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学代会 ‖ 青春盛会 共赴未来——共同走进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时间:2024-11-12
作者:

哈尔滨体育学院

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将于10月28日召开

哈尔滨体育学院

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将于10月28日召开

学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学代会在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学代会的基本职权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

5.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学代会的意义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力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大会代表条件和推选原则

大会代表条件

1.我校在籍本科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大会代表推选原则

1.学代会代表要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应考虑各年级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2.学代会代表应考虑工作较好的团支部及优秀团员代表;

3.学生代表中,本科生高、低年级学生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4.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

5.优秀党员代表占一定比例。

候选人产生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