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学院

哈体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导航

overview

学科建设

News Content

【学科管理】武术理论与方法学科梯队管理办法

时间:2021-01-12
作者:mzcttyxy

武术理论与方法学科梯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发挥武术理论与方法学科梯队对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群的支撑作用,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特色,加快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群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哈尔滨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哈尔滨体育学院学科梯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制定《民族传统体育学院学科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 学科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科性质:武术理论与方法学科梯队隶属于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群,是支撑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群的学科梯队。

第二条 学科建设目标:目标1:达到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水平;目标2:跻身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目标3:打造学科特色。

第三条 学科梯队构成:武术理论与方法学科梯队设有学科带头人一名,学术骨干两名,梯队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学科梯队带头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接受学校对学科梯队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完成梯队人员组建,确定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制定学科(群)发展规划,定期组织梯队成员开展学术研讨、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每年在国内外较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参照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二级分会以上组织的会议)进行学术报告或会场(分会场)主持2次。每年发表1篇不低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章。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

第五条 学科骨干协助学科带头人确定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及梯队发展规划,组织本学科(方向)学术研讨、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做好学校及相关部门对学科梯队的检查工作。每年在国内外较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参照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二级分会以上组织的会议)进行学术报告1次。三年发表2篇不低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章;至少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1项。

第六条 梯队成员落实完成学科带头人布置的各项学科建设任务;定期向各个研究方向负责人汇报科研进展状况。学科梯队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以上学术会议。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申报校级以上课题1个。

第七条 学科梯队成员应按时参加每月组织的学术研讨、讲座等梯队学术活动。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者取消学科梯队成员资格。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八条 学科梯队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学科梯队管理制度,或不能完成《哈尔滨体育学院学科梯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及本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考核评估指标的梯队成员予以更换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11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民族传统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