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首页 机构概况 工作动态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借阅规则

时间:2020-10-05
作者:tushu

     1、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和正式入学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凭本校发的一卡通到图书馆借阅图书。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生冒借纠纷,概由领证人负责,严重者没收一卡通并进行通报批评处罚。
     3、读者借到图书时应检查,如发现勾划、批注、缺页、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使其在图书上盖章以明确责任。
     4、本科生一次可借图书五册,借期一个月;研究生、博士生、教师可借十册,一般用书借期一个月,教学、科研用书借期一学期(含节假日),一律不续借。如还期在寒、暑假间,可在开学后一周内还回,否则按过期处理;借书逾期不还者,过期一天每册收费0.1元。
     5、借书逾期不还或遗失、损坏未赔偿者,停止借阅,直到将书还回或按规定赔款后方可再借书,并按过期罚款规定处理。
     6、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无论到期与否,本馆有权随时催还。
     7、读者应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勾划、批注及撕页,如发生上述情况须按规定赔偿或罚款。
     8、读者借书,应自觉办理借书手续,凡私自将图书携带室外者,一律按偷书论处,并上报学校通报和处分。
     9、借阅证遗失时,可凭学生证进行补办。

     10、读者离校必须还清书刊,注销借阅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