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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体育学院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6
作者:


哈尔滨体育学院

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学校财经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全面完善财经制度,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党委决定开展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

一、专项整治重点

重点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国有“三资”管理、后勤管理、尚志校区和校办企业管理、对外合作及非学历教育管理等8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发现并严肃查处上述问题背后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1.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2.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

3.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超出收费范围和标准向学生乱收费;

4.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不统一核算、不纳入预算管理,坐收坐支、挤占挪用;

5.设立“小金库”;

6.财经领导机构议事规则未建立健全;

7.预算编制不科学,调整随意,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8.资金使用管理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不实,账实不符;

9.往来资金核算清理不及时、“白条”抵库;

10.公款私存,个人账户核算公款资金,致使资金缺乏监管;

11.政府债券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采购;

2.基本建设工程或维修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3.对中标单位违法转包工程项目、串通招投标、借用资质承包项目施工监管缺失;

4.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可研批复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5.对工程质量跟踪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损失;

6.项目管理人员或项目有关负责人违规收受财物,在技术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为乙方提供帮助,或要求乙方为本人及亲属等支付额外款项、提供其他帮助;

7.建设工程未立项审批,提前支付前期费用造成损失等问题。

(三)科研经费管理方面

1.违规挪用科研经费补充办公经费或挪作他用;

2.未收回或统筹使用已结题纵向科研资金,仍违规继续报销使用;

3.项目负责人通过虚开发票、虚列账目、虚假支付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套取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违规从实际控制的公司和课题合作高校套取科研经费;

5.科研项目管理松懈,资金管理不严;

6.违规截留、挪用科研经费;

7.科研项目资金报销手续不规范、不完备。

(四)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方面

1.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产出租,违规或授意将学校房产出租给指定承租方;

2.资产出租、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未按规定程序报批;

3.对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脱离财政监管;

4.对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监管不严;

5.未采取有效盘活措施,长期闲置国有资产、资源,造成严重资金损失;

6.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设备、图书等各类资产;

7.对学校房产监管不到位,任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

8.借“校企合作”之名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租给合作企业,或不收、少收租金、水电费、包烧费、服务费;

9.对资产出租、资产处置、校办期刊等收入管理不到位,造成收入流失;

10.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11.债权债务未在财务账内体现;

12.部分房屋、土地权属不清;

13.违规购置车辆;

14.违规将国有资产出租,规避国有资产出租审批程序;

15.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

16.对教职工公寓等学校房产监管不到位,造成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

17.未及时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更名手续;

18.政府采购未归口管理,应招标未招标,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采购验收不规范,财务审核不严。

(五)后勤管理方面

1.领导干部为朋友、亲属打招呼,插手干预校内超市等经营场所出租;

2.公款私存,用个人账户核算后勤资金,致使资金缺乏监管;

3.军训服采购及物业、引入保洁和安保等服务外包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审批手续;

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5.高校后勤整改项目中学校配套资金未到位,未履行招投标等程序,挤占、挪用、串项等使用资金;

6.对校医院等后勤机构财务及物资监管不严或缺失,物资入账不及时,导致账实不符,产生廉洁风险;

7.管理不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六)下属单位和校办企业管理方面

1.向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或校办企业违规转嫁或摊派费用;

2.校办企业违规利用学校资产、资源提供经营性服务,收入未上缴财政,脱离财政监管;

3.对校办企业票据管理不严,违规为其他单位开具票据;

4.校办企业违规发放补贴,为学校在编兼职人员报销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

5.未建立有效的对下监管制度,或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懈;

6.下属单位和校办企业财经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能力弱,造成经济损失;

7.学校未切实履行国有股东权利与责任。

(七)对外合作及非学历教育管理方面

1.违规开展校企合作产生经济纠纷,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和财经风险;

2.未经审批开展联合办学,或收费管理不规范;

3.非学历教育及培训管理松懈,学费应收未收;

4.资金核算不及时,内控缺失,缺乏监管。

(八)重大资金项目决策议事程序方面

1.重大资金安排未经学校班子集体讨论研究;

2.重大项目实施、对外投资等未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3.重大决策事项未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于2023年3月启动,2023年11月底结束。

(一)启动自查自纠。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迅速启动自查工作,对照8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2023年3月3日至4月30日)。

(二)加快推进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报告。(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三)开展专项监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和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2023年4月30日至11月30日)。

(四)强化贯通协作。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审计处要结合8个方面重点内容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3年3月3日至11月30日)。

(五)严查典型案件。开展问题线索起底工作,对党的十九大,重点是2019年以来收到的反映财经管理8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对存在处置失当的问题线索重新核查。(2023年3月3日至11月30日)。

(六)畅通举报渠道。宣传统战部、纪委办公室要通过OA、微信公众号、邮箱等畅通举报通道,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公开接收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严查快办。(2023年3月3日至11月30日)。

(七)全面完善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自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对现有财经、基建、科研等方面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基础上,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形成“治本”的长效制度和机制。(2023年3月14日至11月30日)。

三、落实机制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在专项整治中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认真完成,全面排查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二)压实领导责任体系。成立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兰景力,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德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姜玉洪、副校长王金满、纪委书记那贵玲、工会主席赵俊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纪委办公室负责开展专项监督。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1次涉及8个方面重点内容自查情况,同时向省教育厅专项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每个月底召开会议,针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研究部署,重点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总结工作做法、部署下阶段工作等。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自查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五)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按照党委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全力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为专项整治做好人员保障工作,协调、保障好相关工作组人员配备。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副组长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带领分管业务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成员及部门、单位在领导小组带领下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完成整改、整章建制。

 长:兰景力  党委书记

陈德明  党委副书记  校长

副组长:姜玉洪  党委副书记

王金满  副校长

那贵玲  纪委书记

赵俊岭  工会主席

 员:解长福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广贵  党委组织部部长

于晓阳  宣传统战部部长

吕洪军  纪委办公室主任

唐玉斌  审计处处长

张海滨  学生工作部部长

赵荣荣  校团委书记

   武装部(保卫处)处长

吴春森  工会副主席

张显峰  人事处处长

姜春平  教务处处长

张宏宇  科研处处长

甘朝霞  财务处处长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刘景祥  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孙传波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李焕新  后勤管理处处长

牟奎明  场馆管理中心主任

费郁红  学术理论研究部主任

   图书馆馆长

黄绥平  第二教学区主任

其他相关教学单位及教辅部门党政负责人

(二)各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工作;8个重点专项整治项目分别成立工作组开展自查;纪委办公室、审计处按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解长福  党政办公室主任

唐玉斌  审计处处长

 员:党政办公室、审计处工作人员

督导检查组:

 长:吕洪军  纪委办公室主任

 员: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审计监督组:

 长:唐玉斌  审计处处长

 员:审计处工作人员

财务管理自查组:

 长:甘朝霞  财务处处长

 员: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人员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自查组:

 长:李焕新  后勤管理处处长

 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人员

科研经费管理自查组:

 长:张宏宇  科研处处长

 员:财务处、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等

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自查组:

 长:宁宇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员:场馆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学术理论研究部等相关人员

后勤管理自查组:

 长:李焕新  后勤管理处处长

 员:武装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下属单位和校办企业管理自查组:

 长:黄绥平  第二教学区主任

       李焕新  后勤管理处处长

朱晓文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员:第二教学区、后勤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对外合作及非学历教育管理自查组:

 长:刘景祥  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人员

(三)相关要求

1.周密组织安排。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抽调相关人员对照8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工作。

2.注重总结归纳。各工作组每个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一次自查自纠以及整改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自查自纠的有关问题、相关工作方法、整改台账以及整改进度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相关情况,按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每月对我校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制度建设考核的准备工作。

3.提升工作作风。各工作组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整章建制,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

4.强化审计监督。审计监督组要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馈问题,加强对财务收支、学生食堂、科研经费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及采购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5.聚焦问题处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