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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采购程序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作者: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采购管理,落实《哈尔滨体育学院科研采购管理办法》(哈体院政发〔2025〕1号)中关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购的相关要求,明确其界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科技处制定了《科研急需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审批表》及《科研急需项目(设备耗材)论证工作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的界定,应遵循“实事求是、急需优先、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原则,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专家论证小组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论证意见须明确设备或耗材的急需性、不可替代性及采购紧迫性。

三、论证通过后,项目组应填写《科研急需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审批表》,并按照流程图完成后续审批程序,按“部门集中采购(科研)”的组织形式进行采购。

四、该界定程序适用于使用纵向及其他纳入学校管理的科研项目资金采购的设备和耗材。

五、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科研采购工作高效、规范、透明。


附件:1. 《科研急需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审批表》

2.《科研急需项目(设备耗材)论证工作管理流程图》


国有资产管理处

科技处    

2025年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