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栏目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纪委办公室现有一批电子产品因年久无法使用,拟作报废处置。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报废资产信息
二、调剂安排如有部门对上述设备有使用需求,请于公示期内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则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三、公示信息公示期限: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共7天)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朱晓文联系地址:尚德楼607室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