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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教务处现有一批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因技术性能落后、严重老化或无法修复,已无法满足正常教学及办公需求,拟作报废处置。现将拟报废资产进行调剂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朱晓文
联系地址:尚德楼607室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9日